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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深了丨创造性审查:专利基本概念的那锅粥

李可 吹IP
2024-08-26

专利业内人士有五个绕不开的常用基本概念,全是技术打头的:技术方案、技术手段、技术特征、技术问题、技术效果。


从业多年的老司机必将这五个基本概念用得滚瓜烂熟,但仍常有拎不清而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时候。这老虎一打盹儿,例如,答创造性审通的时候,可能不知不觉就着了道儿了。




基本概念



来,咱们先顺一下基本概念:


技术特征是具备特定技术意义的技术细节,是从形式上构成技术手段、技术方案的元素。


技术手段在形式上由技术特征组合而成,其特征在于,特定技术手段之运用产生特定技术效果。


技术方案在形式上由技术特征组合而成,其特征在于,特定技术方案之实施为人解决特定技术问题。


其中:


技术问题是因为技术性能不能满足需要而使人认识到的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技术效果是由技术方案之实施或技术手段之运用而对物质世界产生的客观影响。


技术意义是指技术方案、技术手段、技术特征所具有的客观技术特性。


其中,技术方案与技术手段的关系在于,可将技术方案的实施视为以特定方式运用技术方案中所包含的若干技术手段,这些技术手段产生的技术效果也就是技术方案产生的技术效果,为人解决特定技术问题。这些技术手段由技术方案所包含的技术特征组合形成。



层级关系



以上六个概念中,技术意义是搀和进来的添头儿,可以放下不理。这五个专门概念的界定及相互关系,已经有了,但是上图更直观:


图 技术方案等概念的层次关系


参考上图,六个概念存在基本层次关系:技术方案与技术问题形成相对应的顶层概念;技术手段与技术效果形成相对应中层概念;技术特征与技术意义形成相对应的底层概念。


另外,技术方案、技术手段、技术特征还可以各自具有内部层次,即,具备可分解性。具体指,例如,某些相关联的技术特征可以合并成一个“总”技术特征。技术方案、技术手段具有相同特性。


由定义可知,技术方案、技术手段、技术特征的定性实质决定于其是否对应于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技术意义。


技术问题之解决必然建立的技术效果的基础之上。技术效果必然建立在技术意义的基础之上。


但是反向研判时,并不存在必然结论。某些技术意义可以达成技术效果,但这须以相关技术手段的运用为前提。因而,某些技术意义并未达成技术效果。


类似地,某些技术效果可以解决技术问题,但这须以人存在相应未被满足的需要为前提。因而,某些技术效果至少尚不能支持技术问题的解决。



质变升级



技术意义、技术效果、技术问题这三个概念之间存在从底层到顶层的关系。应注意,概念层次的上升并不是由下层概念通过简单数量的堆砌而引发的,这是质变升级过程。


概念
定义
解释
本质
技术
问题
因为技术性能不能满足需要而使人认识到的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对物质世界的改变满足了之前未被满足的人的需要。
满足主观需要
技术
效果
由技术方案之实施或技术手段之运用而对物质世界产生的客观影响。
对客观技术特性加以利用而对物质世界造成改变。
改变客观世界
技术
意义
指技术方案、技术手段、技术特征所具有的客观技术特性。
具有客观技术特性。
被动客观存在

表 对技术意义、技术效果、技术问题的解读


参照上表可知,从技术意义升级成技术效果,意味着从技术特征这一被动性客观存在升级成利用这些客观技术特征对物质世界造成客观改变;从技术效果升级成技术问题之解决,意味着从对物质世界造成客观改变升级成利用这种对世界的客观改变来满足人的主观需要。



偷梁换柱



拎清这些概念有什么用呢?举个例子。


发明专利创造性审查所用的三步法中的第二步,其中的关键动作是基于区别技术特征重新确定技术问题。审查意见中常见的一个小动作是偷梁换柱:以技术效果顶替技术问题。倘若没被火眼金睛识破,创造性答辩就凶多吉少了。


有了前面的铺垫,我们知道,其实只有少数技术效果可以对应人们未被满足的需要,才能构成技术问题。这偷梁换柱的手法,实际上是将不能对应未被满足之需要的技术效果,神不知鬼不觉之中不适格地变身成了技术问题。这会造成什么问题呢?


国外同行常进行could和would的讨论,国内诸多同行也借鉴了过来。其实,技术效果对应的就是could,技术问题对应的就是would。


再深扒,技术问题是人未被满足的需要,其前提是人感受到了未被满足的需要,才能构成问题,才会去解决问题,即,would。所以,技术问题应当是显而易见的,人能查觉到的。


倘若人没有负面感受,并不觉得存在未被满足的需要,技术效果不能升级成技术问题,即,只是客观上could,不会主观上would。


倘若以不能满足未被满足需要之技术效果不适格地顶替技术问题来偷梁换柱,就是打个基本概念上的马虎眼,便把发明人为将不显而易见的问题诊断出来而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偷偷抹杀了。


爱因斯坦说:“如果我有一小时拯救地球,我会用59分钟界定问题,然后用1分钟解决它。”对59/60的贡献不予认可,创造性还能有戏?


关于偷梁换柱问题的研究,59分钟已经过去了。剩下的1分钟,大家一定把握好哟!


这个问题,笔者也称为“创造性中的选择性问题”,可深挖前文:


 【专利坑系列】创造性中的选择性(一):三步必杀

专利坑系列 创造性中的选择性(二):三步被杀(上)

专利坑系列 创造性中的选择性(二):三步被杀(下)

专利坑系列 创造性中的选择性(三):欧洲的抉择

专利坑系列 创造性中的选择性(四):美国的抉择(上)

专利坑系列 创造性中的选择性(四):美国的抉择(下)

专利坑系列 创造性中的选择性(五):中美欧三国志(上)

专利坑系列 创造性中的选择性(五):中美欧三国志(下)



结语



专利基本专业概念的那锅粥,是不是熬出点味道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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